114 學年度學測社會 第 30 題
朱一貴事件後,隔年(1722)某官員於〈諭閩粵民人〉的文告中提及:「以後不許 再分黨羽,再尋仇釁,各釋前怨,共敦新好。」1764 年《重修鳳山縣志》收錄這份 文告時,不僅將篇名改為〈閩粵相仇諭〉 ,內容也改成: 「以後不許再分黨羽,再尋仇釁。 漳、泉、海豐(廣東惠州府)、三陽(廣東潮州府)之人經過客莊,客民經過漳、泉 村落,宜各息前怨,共敦新好。」請問:
《重修鳳山縣志》內容提及的「客民」,並未包括海豐、三陽,且將這兩個族群與漳、 泉並列,由此判斷當時人最可能是以何種方式來區別族群?
- (A)
省籍區別
- (B)
來臺先後
- (C)
血緣宗族
- (D)
語言習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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