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 學年度學測社會 第 37 題
(第 36–38 題為題組)
國共內戰後期,在中國西南地區的一部分國軍撤退至滇緬邊境的山區,建立游擊基地,被稱為「異域孤軍」。1950年代中期,政府將部分軍人與眷屬撤回臺灣,在北部某地成立眷村安置。當時選擇眷村地點的原則是:農業生產力較差、地價較便宜的邊際土地,與舊住民聚落相隔適當距離。當時部分撤回軍民因無法證明軍籍或軍眷身分,亦無法辦理戶籍而導致成為無國籍人,在就學、就業、居住與社福等方面皆陷入困境。
下列哪一個敘述,最能說明早期無法取得軍籍、戶籍者當時在臺灣的處境?
- (A)
不包含在我國主權所及的管轄與保護範圍
- (B)
不被法律承認為可主張權利和承擔義務者
- (C)
不享有與我國國民平等的法律保障
- (D)
不屬《世界人權宣言》的保障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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